一、结婚一年半离婚嫁妆归谁
关于嫁妆在离婚后,其归属权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详细分析,通常来说,这部分财富理应由女方掌控。若嫁妆系在取得结婚证书前购买且双方并未就此资产的归属达成任何协议,那么这部分物品将被认定为男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若是二者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后购置,而双方又未就嫁妆之归属做出任何明确规定的,则此类嫁妆将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婚后财产。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彩礼常会被视作是附有特定前提条件的礼品赠送行为。若婚姻关系已宣告解除,依据法律规定,彩礼将应归女方所有,因此该笔财产也可以被看作是女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一年退彩礼吗
结为夫妇仅一年后,男方支付给女方作为聘金的彩礼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返还。这与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即使此时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作为聘金形式的结婚彩礼也无法收回,但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共同处理,或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时进行相应的调和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
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离婚之后,嫁妆的归属问题需要进行细分和深入剖析。如果嫁妆是在结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并且双方并没有就此达成任何协议的话,那么这部分嫁妆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嫁妆是在婚后才购买的,而且双方也没有对其所有权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这部分嫁妆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彩礼应该归还给女方,可以被视为女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